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部署要求
,為協同推進公共招標采購法律製度體係的銜接修訂和優化完善
,國家發展改革委法規司委托中國招標投標協會組織行業理論學者和實踐專家
,部署了《公共招標采購法律製度體係課題研究》
,旨在深入研究和優化完善公共招標采購法律製度
,助力加快建設統一開放
、公平競爭和高效規範的公共招標采購市場體係
,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
,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優化市場營商環境
,助力建設高標準市場體係
。
8月7日
,中招協在京召開課題成果研討論證會
,國家發展改革委法規司副司長於文濤出席會議並作講話
。中國招標投標協會會長
、課題組組長任瓏同誌參加會議
,中招協副會長
、課題組常務副組長李小林主持課題研討會議
。來自清華大學於安教授
、中國政法大學李顯冬教授
、中央財經大學曹富國教授
、國際關係學院趙勇教授
、國資委發展研究中心呂漢陽處長
、北京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處馮誌祥處長
、北京國信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朱建元董事長
、北京市君都律師事務所譚敬慧主任等招標采購行業和科研院校的資深專家學者以及中國石化集團公司
、國家電網公司
、國家能源集團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
、中國交通建設集團等中央企業的招標采購工作者30餘人參加了課題成果研討
。國家發展改革委法規司副處長王寬
、中招協常務副秘書長陳琦
、副秘書長劉捷參加了研討會議
。
課題研究小組匯報了課題研究報告主要成果。課題報告充分闡述了《招標投標法》與《政府采購法》對於建立和規範我國統一開放和公平競爭的公共招標采購市場體係發揮了重要和顯著的法律規製作用
;報告充分肯定了兩部法律並行實施和分領域規製的基本定位
、相互關係和適用範圍
;同時研究了公共招標采購兩法迫切需要協調銜接修訂完善以及市場重點需要調整解決的突出痛點問題
。
課題研究闡明
,公共招標采購法律製度體係既需要按照建設統一開放和公平競爭的高標準市場體係基本要求
,協調銜接和簡化統一兩法基本共性定義規則
,明晰界定兩法適用範圍並主要細化界定工程
、貨物和服務適用邊界
,以消除招標采購實踐不必要的適用範圍交集和共性定義規則矛盾
;同時又需要堅持分類區別政府采購與企業采購的不同主體屬性要求
,以及工程
、貨物和服務的不同客體專業性差異和全過程係統性價值需求
,分類適用相應不同的法律規製價值目標
、評價標準方式
、交易程序規則和法律責任
。應當避免采用簡單歸並混合或簡單分割適用法律規則
,從而打破現行市場交易規則係統性和協調性
,甚至產生新的市場規則交集衝突
。
課題研究報告最後提出了“分類
、分層和分步協調修訂完善兩法”的建議方案
。報告建議公共招標采購製度兩法近期應當堅持現行分類並行規製
,加快協調銜接修訂完善並提出了兩法需要協調銜接修訂清單
,以適應規製解決市場交易秩序突出問題
。同時
,課題報告著重就進一步修訂完善《招標投標法》提出了具體研究建議
,包括研究修訂完善不適用強製招標情形的清單製度
;調整規範招標采購專家評標與業主定標的權利責任關係
;規範建立國有企業供應鏈數字化集約化招標采購製度
;全麵建設和規範實施公共招標采購全流程數字化網絡化交易體係
,規範建立公共招標采購數字化網絡化交易行政監督體係等
,研究提出了相應修法措施和實施路徑建議
;兩法遠期依據現行分類規則為基礎
,按照統分結合思路
,係統規劃製定公共資源交易綜合法律體係
。
於文濤副司長在總結講話時充分肯定了課題研究報告的係統理論成果
,讚同對公共招標采購兩法現行定位關係
、適用範圍和法律規製作用的基本判斷
,以及對進一步協調修訂和完善兩法提出的客觀中立和智慧可行的積極建議
。特別感謝中國招標投標協會以及各位專家學者與實踐工作者對此課題研究作出的積極貢獻
。他指出
,課題報告廣泛總結匯聚了公共招標采購行業理論和實踐工作者的經驗智慧
,精準聚焦了招標采購市場的難點痛點問題及成因
,研究提出分類
、分層
、分步優化完善公共招標采購兩法製度的路徑建議具有一定科學法理性和現實可行性
。對於凝聚行業共建共治共識力量
,規範公共招標采購市場秩序具有積極借鑒和指導意義
。下一步
,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
、地方政府
、行業組織
,在本課題研究成果基礎上
,深入研究交流和吸收匯聚行業各界的經驗智慧
,凝聚社會共識
,加快協同推進公共招標采購兩法製度協調銜接和進一步修訂完善
。
課題研究小組將根據國家發改委法規司指導要求和本次課題成果論證會意見建議
,進一步修改完善《公共招標采購法律製度體係研究報告》
,努力向政府和行業提交一份優化建設公共招標采購法律製度體係的高質量研究報告
。